應急電源EPS的容量計算方式 |
發布者: admin 發布時間:2022-04-05 點擊率: 270 |
EPS僅具有持續供電功能,一般對逆變切換時間要求不高,可有多路輸出且對各路輸出及單個蓄電池具有監控檢測功能,日常著重旁路供電,市電停電時才轉為逆變供電,電能利用率高。 1、照明型或混合型EPS 該系列EPS用于帶應急照明負載時: (1)當負載為電子鎮流器日光燈,EPS容量計算方法:EPS容量=電子鎮流器日光燈功率總和×1.1倍;[1] (2)當負載為電感鎮流器日光燈,EPS容量計算方法:EPS容量=電感鎮流器日光燈功率總和×1.5倍; (3)當負載為金屬鹵素燈或金屬鈉燈,EPS容量計算方法:EPS容量=金屬鹵素燈或金屬鈉燈功率總和×1.6倍。(注:因為JHE系列EPS應急供電時是單相輸出回路,不存在偏相,而JHE-H.D系列EPS是三相輸出,雖然缺相可運行,但每一相的輸出功率僅為EPS標稱容量的1/3,不可偏相太多。 2、混合型EPS 當混合型EPS帶混合負載時,EPS容量的計算方法: (一)當EPS帶多臺電動機同時啟動時,則EPS的容量應遵循如下原則。EPS容量=帶變頻啟動電動機功率之和+帶軟啟動電動機功率之和×2.5倍+帶星三角啟動電動機之和×3倍+直接啟動電動機之和×5倍。 (二)當EPS帶多臺電動機且都同時分別單臺啟動時(不是同時啟動),則EPS的容量應遵循如下原則, EPS容量=各個電動機功率之和,但必須滿足以下條件: (1)上述電動機中直接啟動的最大的單臺電動機功率是EPS容量的1/7; (2)星三角啟動的最大的單臺電動機功率是EPS的1/4; (3)軟啟動的最大的單臺電動機功率是EPS的1/3; (4)變頻啟動的最大的單臺電動機率不大于EPS; (5)如果不滿足上述條件,則應按上述條件中的最大數調整EPS的容量,電動機啟動時的順序應直接啟動的在先,其次是星三角的啟動,有軟啟動的再啟動,最后是變頻啟動的再啟動。 (三)當混合型EPS帶混合負載時,EPS的容量應遵循如下原則: EPS容量=所有負載總功率之和,但必須滿足以下六條件,若不滿足,則按其中最大的容量來確定EPS容量。 (1)負載中直接同時啟動的電動機功率之和是EPS容量的1/7; (2)負載中星三角同時啟動的電動機功率之和是EPS容量的1/4; (3)負載中有軟啟動同時啟動的電動機功率之和是EPS容量的1/3; (4)負載中有變頻器啟動同時啟動的電動機功率之和不大于EPS容量; (5)同時啟動的電動機當量功率之和不大于EPS容量。電動機功率當量=直接且同時啟動電動機總功率之和×5倍+星三角且同時啟動電動機總功率之和×3倍+辦公啟動且同時啟動電動機功率之和×2.5倍+變頻且同時啟動電動機功率之和。若電動機前后啟動時間相差大于1分鐘均不視為同時啟動。 (6)同時啟動的所有負載(含非電動機負載)的當量功率之和不大于EPS容量。同時啟動的所有負載的功率之和=同時啟動的非電動機負載總功率×功率因數+電動機當量功率。 3、動力型EPS 用動力型EPS帶負載時,EPS容量計算方法:EPS容量=所帶電動機功率容量;以上所講EPS容量均指EPS的標稱額定容量(KW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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